伊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3年監督工作計劃
發布日期:2023-02-10 來源:- 作者:伊春人大
(2023年2月2日伊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主任會議通過)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做好人大監督工作意義重大。市人大常委會要在市委堅強領導下,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項決策部署,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主動擔當作為,強化監督實效,在答好“林區三問”新答卷,早日讓老林區煥發青春活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伊春新篇章中展現人大監督新作為、作出新貢獻。
一、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全年計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十一項。
(一)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全市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城建環保委組織實施。
(二)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慈善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社會建設委組織實施。
(三)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學前教育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教科文衛委組織實施。
(四)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財經委組織實施。
(五)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和伊春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服務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監察司法委組織實施。
(六)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財經委組織實施。
(七)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城建環保委組織實施。
(八)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政府法定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常委會預工委組織實施。
(九)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社會建設委組織實施。
(十)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興邊富民行動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民宗僑外委組織實施。
(十一)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10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常委會人事選舉辦組織實施。
二、聽取和審議計劃、預決算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報告
全年計劃聽取和審議有關報告七項。
(一)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全市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管理情況的報告。
(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全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
(三)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及下半年安排意見的報告。
(四)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市本級財政決算和2023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和批準2022年市本級財政決算草案。
(六)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七)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審查和批準2023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
第一、二項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第三至五項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第六、七項報告擬安排在12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以上工作由市人大財經委和市人大常委會預工委組織實施。
三、檢查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
全年計劃檢查法律法規二部。
(一)檢查《黑龍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實施情況,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監察司法委組織實施。
(二)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的實施情況,報告擬安排在8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農林委組織實施。
四、開展專題調查(調研)、視察和滿意度測評
(一)配合聽取和審議專項報告,對2022年度全市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管理情況,對全市慈善工作情況、學前教育工作情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服務保障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情況、政府法定債務管理情況、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情況、興邊富民行動工作情況開展調查(調研);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調研,并開展滿意度測評。
(二)對全市中小企業融資情況、落實侵蝕溝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情況、5G網絡建設工作情況、康養旅游產業發展情況、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情況、自駕游(房車)營地發展情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情況、“八五”普法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對全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伊春市餐廚廢棄物管理條例》情況開展專題調研。
(三)安排各縣(市)區組織開展市人大代表年中調研活動,組織市人大代表開展人民代表大會前的視察活動。
五、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
(一)聽取和審議伊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2022年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安排在4月份召開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織實施。
(二)依法認真研究處理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中所提出的意見建議,真正做到“有件必報、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六、其他
根據省人大、市委重要部署和工作安排,適時開展專項監督。